1994年,我国使用长征三号乙火箭将亚太一号卫星送入预定轨道,这是我国首次为亚太公司提供商业发射服务,此次亚太九号卫星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亚太公司提供的第7次发射服务,而前6次发射都是采用长征火箭发射亚太公司购买的欧美通信卫星。 在2001年,也就是东方红四号平台正在研制时,长城公司就开始了向亚太公司推销卫星的尝试。随着时间的推移,东方红四号平台逐渐成熟,在2013年初,长城公司与亚太公司正式签署了亚太九号通信卫星项目合同,实现了向国际成熟卫星运营商出口卫星零的突破。 “向亚太公司推销卫星前后历经了近13年的时间,困难和挫折在所难免,但我们的通信卫星要‘走出去’,除了提高卫星的竞争力和坚守这份信念外,别无他选。”长城公司业务副总裁付志恒说。 之所以强调首次为成熟通信卫星运营商提供服务的意义,就是因为亚太公司和以往具有国家背景的客户有所不同,亚太公司有丰富的卫星运营经验,提出的各方面要求很高,对于长城公司来说是新的挑战。 这种挑战主要表现在,以往大多数型号是以卫星制造商为导向,而亚太九号则倒过来——以卫星运营商为导向,因此,亚太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为牵引不断推动卫星技术水平的提高。 亚太九号卫星研制团队的努力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亚太公司执行副总裁陈珣说:“自东四平台卫星开始研制以来,我们就一直予以关注,我们相信,和别的产业一样,中国的航天产品迟早会成为世界的主流。两年多前,在亚太九号卫星制造商的选拔评审中,我们认为东方红四号平台的能力与国际同等容量卫星处于同一水平,在性能指标上也不输于欧美的产品。此外,中国的卫星产品采用在轨交付方式,在进度保障、风险控制和服务模式上,相比其他卫星制造商有显著的优势。” 亚太九号以客户为导向的观念开创了一个卫星出口的新局面。长城公司在执行亚太九号项目过程中,以全方位、积极主动的服务满足了客户需求,例如首次成功利用境外融资来支持产品研制,保险费率也创东四平台卫星历史新低,使其迈入国际同类产品最优之列,再次印证“东四平台卫星+长三乙火箭”组合的可靠性和成熟度已经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和肯定。(谢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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