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所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活动。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使廉洁文化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为促进我所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当前,“腐败”一词频频出现在各种新闻报道和评论中,人民群众在不断加强对腐败行为的监督,党纪国法在不断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但仍有很多干部把“腐败”看成是离自己很远的事,认为自己官小位低,权力有限,顶多就是吃点、喝点、拿点,与贪污腐败沾不上边。其实不然,三国时的刘备有“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之说。套用一下作为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行事准则就是:“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
首先党员要端正思想,加强自我约束。一个人清正廉洁也好,贪污腐败也罢,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时刻保持自我约束意识。首先要做到慎独。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要在实际行动中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自觉抵制金钱、人情等对自己的影响。
其次要在行动中落实廉洁公正。群众工作无小事,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因为事小而不勤;以小处而见大节,每一小干部也不能认为反腐倡廉与己无关,放松自我约束意识,在生活中不检点、不注意,一味的沉溺于吃喝玩乐。那些倒在酒桌上、美色前的官员的事例告诉我们,党员干部的生活一旦放纵了,离贪污腐败也就不远了。所以,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不论事情大小,都应该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群众认可、信服的人民公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正确看待名利。名利是很现实的东西,是离人的灵魂最近的诱惑。鲁迅在谈到人的本性时说:“人的本性一要吃饱,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西方有一位哲人也曾说:“追逐名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一个人的利益观是受价值观影响的,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用正当的手段取得名利,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在春秋时期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故事:子罕弗受宋人玉。子罕是春秋时期宋国的贤臣。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美玉,把它献给了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工看过了,玉工认为它是宝物,所以我才敢进献给您呀!”子罕说:“我把不贪婪当作宝物,你把美玉当作宝物。如果把玉给了我,那么我们两个人都丧失了宝物,不如各人保有自己的宝物吧”。2500年前的子罕就能把“不贪”视之为“宝”。今天的每一位共产党员不更应恪守“不贪”为“宝”的操守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义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不取不当取之财,不得不当得之物,不见利忘义,不搞权钱交易,这应该是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也最重要的品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人活一世,又有什么比活得亮亮堂堂、干干净净更可宝贵的呢!
明代郭允礼曾题写《官箴》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让我们传承这种精神,以《廉政准则》为准绳,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警钟常鸣,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用正,争当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为祖国的航天事业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任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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