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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诉须知
  2008-05-07 17:21:35    

一、本网站受理投诉的范围
(一)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或者其他有损机关和公务人员形象行为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事,损害管理或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三)依法应该办理而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时限办理以及有其他不作为行为的;
(四)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拒不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等有关信息的;
(五)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为等,以及有其他行政乱作为行为的;
(六)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委、政府的政策执行不力,影响政令畅通的;
(七)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使用虽没有废止但其中已经自然失效的条款规定的;
(八)违反“四条禁令”的;
(九)机关负责人包庇本机关存在的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
(十)其他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的行为。
二、本网站受理投诉事项的办理
(一)对属本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处理范围内的效能投诉事项,经投诉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复杂的效能投诉事项经投诉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可视情延长至60个工作日。
(二)对不属本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申心处理范围内的投诉事项,经中心负责人签批后,使用转办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或有关部门办理。
(三)对需其他机关联合办理的投诉事项,经本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负责人签批后,由投诉中心牵头会同有关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机关应积极配合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
三、注意事项
1、投诉人应据实投诉,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或组织。对借投诉诬告陷害他人或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网上投诉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向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投诉。联系地址:台州市新台州大厦四楼(邮政编码:310018);举报电话:0576——96178(24小时);传真:0576——88203119(24小时)。
3、提倡署实名投诉,署实名投诉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4、请如实填写投诉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您要投诉的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或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规定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四、如投诉人想了解投诉件的办理情况,可通过本网站“投诉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中国航天集团第六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CIP备000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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