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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学习认知,注重身体力行
制度有没有作用,根本在执行;执行好不好,首先看对制度理解的深度。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关键是要把知与行、学与做统一起来,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身体力行。
认真学习原文,切实把握“底线”要求。《廉政准则》是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中不断总结经验,经过不断完善而形成的反腐倡廉纲领性文件,内容丰富、内涵深刻。从指导思想、立法依据、目的意义到具体要求构成了完整的体系,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促进廉洁从业很好的教材。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要认认真真学习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理解领会,特别是对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的具体要求,更要谨记在心。同时,要与《若干规定》结合起来,对照检查,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确切含义,澄清模糊观念,牢记纪律要求,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怎么样。要特别防止浅尝辄止、漫不经心,而要真正搞清楚履职从业的行为“底线”在哪里,“高压线”在哪里,在工作、生活中始终绷紧这根弦。
强化执行意识,切实按照《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要求规范从业行为。《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都是党的纪律,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身体力行。一是执行上要认认真真。认真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政治品格。贯彻执行两个法规尤其需要始终保持认真的态度,严肃对待、一丝不苟,严格要求、标准不降,事事、时时执行不走样,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二是要强化“铁的纪律”的观念。党的任何制度规定一经颁布,就成为党的纪律,对每个共产党员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谁若违反,谁就要受到制裁。《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同样具有这种铁的纪律的特征。因此,在执行中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一律平等。三是要有老老实实的态度。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老老实实地执行《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就是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决不可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或自作聪明、心存侥幸,或投机取巧、钻空子,甚至故意规避要求、明知故犯。四是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一个单位的执行力如何,首先也是关键要看领导干部。在执行纪律的问题上,领导人员“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同时,领导干部身上权力集中、矛盾集中、风险集中,更要处理好利益、感情与党性、职责的关系,模范执行制度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打牢思想基础,切实增强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党的纪律虽然是铁的纪律,但并不是单靠外力的强制而实现的,根本在于打牢执行规定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廉政准则》的核心立法精神就是防止利益冲突。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从业为公,把个人利益统一于集体利益之内,才能忠实履行职责,杜绝以权谋私、以权谋利。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各种腐败现象都是由腐败的动机与权力相联接而形成的。各级领导人员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搞好企业,而不能成为个人谋私的工具手段。要科学用权,民主用权,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切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行使权力。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对人的思想道德和行为方式起着主导作用。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价值观的核心,是必须十分珍视的政治优势。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政治责任,秉承牺牲奋斗作风,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四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明耻是人的最基本道德准则。具体到廉洁问题,就是要以廉为荣,以不廉为耻。这一道德防线牢固了,就能自觉做到慎欲、慎独、慎微、慎终。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性修养和人格品质的基石,在廉洁从业方面辨明是非、美丑的界限,树立和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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