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廉洁从业 树立国企形象

 
 
     
 

包青天、狄仁杰的传奇故事在电视银屏上经久不衰、拥有众多观众,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禄、牛玉儒、任长霞的事迹家喻户晓,震撼人心。为何?不是因为故事的曲拆惊险,也不是因为情节的精妙吸引观众,而是因为在老百姓的眼里,他们作为执政者的形象正好符合了人民的需求,老百姓内心深处对这类执政者的期盼,他们已经成了老百姓好官的代言词。自古以来,这些审判者代表着权威,代表着执政者的形象,清正廉明,明镜高悬的匾额,更是作为公堂之上的必备道具。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当我们尽享今天的幸福生活的时候,我们无法忘记,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翻越了一道又一道坎,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现在的我们正朝着一个更加美好的目标不断前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美好的明天需要我们共同去描绘,光明的前景需要我们共同去开创。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
或许有人会认为,反腐倡廉是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的事。我们只是一家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有必要提到这么高的位置吗?殊不知,我们国有企业同样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能源行业仍然是一些腐败案件的高发区。一些企业管理者由于严重贪污贿赂,致使国有资产、企业资源严重流失,,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尤其是国有企业,同样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对企业领导人员来说,廉洁从政是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对企业职工来说,廉洁从业则是必须具备的良好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厦,离不开我们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虽然身处企业,但是社会的发展与腾飞,同样需要我们每一个职工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勤奋工作。
面对非法势力威胁利诱,丝毫不为所动,甚至付出自己的热血,那是为何?那是我们的基层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守土有责,廉洁自律的有力表现让我们感到欣慰和鼓舞;相对陈希同、马向东、郑筱萸等国家官员的贪污腐败而言,让我们憎恨和愤怒,他们的堕落,更让我们扼腕叹惜:他们位高权重,到底缺的是什么?其实,古往今来贪腐者从不缺钱,缺的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缺的是浩然正气;缺的是廉、耻之心。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历史关头,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近年来,中央纪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文件,为我们企业营造了一个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而在我公司内部,也创新出了一系统防腐拒变的管理体系,燃煤“三保一防”体系、廉政宣传月、廉政安全警示牌等措施都彰显我厂作为国有企业在廉洁从业上的光辉业绩。过去的成绩归功于我厂有一个良好的勤政廉政的环境,归功于我们有一支廉洁从业、乐于奉献的干部队伍的话,那么,未来更加繁重的发展任务,更加需要我们发挥无私奉献,勤政廉政的优良传统,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古人云: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处在把当官捞钱支撑门户光宗耀祖的封建社会的狄仁杰尚且能够洁身自好、清正廉洁,流芳百世。难道我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还不如封建社会的官员吗?俗话说: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多行不义必自毙”。走上“断头台”的贪官污吏刘青山、张子善、成克杰、胡长清、李乘龙之流是罪有应得、自取灭亡、死有余辜;走进“高墙铁窗”的陈希同、陈良宇、刘方仁、程维高、田凤山、韩桂芝、孟庆平、李纪周、邱晓华之流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从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在思想上,我们要始终保持淡泊明志、知足常乐的良好心态,“欲望不能膨胀,行为不能妄为”;要经得住各种诱惑,顶得住任何清苦,耐得住一切寂寞。在行动上,我们要牢牢记住刘少奇同志“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谆谆教诲,工作向上看,生活向下比;要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把手中的权力用来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广大职工服务。这样,我们就能专心致志、奋发向上,把自己的全部热情投入到企业的发展建设中。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如果我们以“廉”为镜,那么我们就能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万里长城。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执行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力营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人为本、和谐安定的创业氛围。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更好地为构建和谐企业、铸就国有企业新辉煌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