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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4期
发布时间:2013/08/01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体:【大】【中】【小】

中宣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


  近日,中宣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全面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中组部副部长、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秦丰通报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中宣部副部长吴恒权主持会议,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会议传达了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介绍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主要特点,通报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和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各新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工作。一是把握宣传重点。大力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报道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到联系点调研指导等重要会议和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宣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典型,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实际效果和社会反响。二是坚持正确导向。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报道基调,准确开展舆论监督,确保宣传报道始终做到“不偏”,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深入开展。三是坚持改进创新。要用好的作风、文风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落实“三贴近”原则,发扬“走转改”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宣传报道始终做到“不虚、不空”。四是善用新兴媒体。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重视发挥互联网、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强网上热点正面引导和应对处置,综合运用多种网络传播手段,全方位开展活动宣传报道。五是加强媒体管理。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把好阵地、把好关口,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始终掌握新闻宣传主动权主导权。六是精心组织实施。中央新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要专人负责,制定详细宣传报道方案,注重采编策划,抓好重点报道,统筹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把握好报道节奏与力度,确保宣传报道有声势、见实效。

  中央新闻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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