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围绕群众满意抓整改 最高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敞开大门搞活动抓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活动成效评价权交给群众。 最高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回应群众关切。一是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和群众权益。出台《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把司法公正落到实处。聚焦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网络犯罪等,分别出台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依照统一尺度严厉惩处。健全防范错案特别是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指导依法纠正“浙江叔侄冤案”等典型案件。建设“中国裁判文书网”,推行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公开。成立最高法院新闻中心,加强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全程直播公开审理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地沟油”案等社会关注案件,产生良好社会反响。二是着力解决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针对立案难,对各级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巡查暗访,及时通报结果,督促限期整改。针对申诉难,组成巡回合议庭赴信访量大的地区巡回接访受理申诉,完善律师直接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机制。针对执行难,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健全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制度规定。今年各地法院受理和执结执行案件同比上升10.56%和9.32%。三是着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宣传全国模范法官翟树全先进事迹,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标杆。深刻汲取上海法院4名法官违纪违法事件教训,召开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最高法院官网开通“院长信箱”,指导各级法院全部开通12368电话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派出审务督察组对立案窗口服务、干警工作、庭审、节假日警车使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在全系统开展会员卡清退、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等专项治理,全系统35万多名干警全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司法部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一是扎牢规范执法执业的“制度笼子”。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紧制定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围绕规范执业行为,完善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的制度机制,抓紧出台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二是专项治理破“顽症”。开展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专项治理,改进律师刑事辩护、监狱刑罚执行、司法鉴定等工作。针对监狱劳教(戒毒)场所管理突出问题,在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组织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派出12个督察组,对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开展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加快解决无律师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采取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建立国资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志愿者行动等措施,改变了87个县没有律师的状况。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下发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将更多涉及困难群众民生权益保护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全国法律援助案件增长明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67.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一是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泛滥。会同中央编办等部门对国务院各部门报送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和相关检查活动逐项审核,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文件规定的,对与国务院各部门职能无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律取消。目前,已分3批共取消89项。二是整治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不规范问题。明确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许可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一律取消;按照“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将7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学会承担。三是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进人”。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规定和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实行公务员考录省地县乡四级联考,严肃查处河北省柏乡县等单位相关违规事件。四是整治机关“衙门作风”。大幅度减少会议,各类会议同比减少30%,会议费减少48.9%。大力精减文件简报,正式发文数量同比减少20%。压缩出访活动,削减30个出访团组,占全年计划的23.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同比分别减少67.6%、17.3%。简化部属媒体对部领导活动报道,报道重点转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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