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转职能改作风见成效 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一手抓职能转变、一手抓作风建设,有力推动活动成效持续显现。 国土资源部开展维护群众权益改进工作作风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转变职能专项整治。把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数据审核和实地验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件、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等4项权力和责任,下放给省级主管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服务和监管上,通过组织培训、实地抽查等加强指导督促工作。进一步简化土地、矿产资源特别是能源领域的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程序,减少审批要件。对不直接针对行政相对人而是作为调控手段的资源分配审批,进一步研究利用政策杠杆加强宏观调控。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依靠督察、检查等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开展违法违规征地专项整治。针对反映强烈的违规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迅速通过督察、信访、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进行核查,梳理出问题线索2.16万余件,在此基础上启动专项督察,确定1589件重点问题线索,移交省级人民政府并跟踪督办。目前,31个省区市自查清理全面展开。10月中旬开始,派出工作人员到110个重点市区实地督导,对违规征地、影响恶劣且地方政府解决不力的问题,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报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三是开展机关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清理机关借调人员,截至10月中旬,借调人员已减少53人,清退率达44.5%,其余人员到期后全部离开,并明确今后未经部党组同意一律不准借调人员。压缩会议文件和公用经费支出,今年以来,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7.9%,会议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2%;部机关办理发文同比减少13.5%;取消4家直属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申请,“三公”经费累计支出同比下降32%。 交通运输部围绕优化服务一抓到底改作风。一是大力推行贴心服务。制定实施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意见;取消船舶证明签证费等6个收费项目,对收费标准偏高的项目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意见;清理规范各种涉企保证金11种,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负担;创新建立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协调有关金融和保险机构提供保函或保险替代企业保证金,扶持5000多家中小无船承运企业发展。出台便民举措,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实行“船员一次体检、一次交费,即获两本证书”,避免了近30万名中国籍船员重复体检;完成全国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改版,在京津冀地区试行中国高速公路广播,提供实时路况、交通气象、出行线路等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二是大力推行阳光服务。出台加强和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平台,完善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服务功能,确保网上办理事项全部受理,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出台工作方案推行引航服务公开,全面实行阳光调度,大力缩短船期。开通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直接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三是大力推行廉洁服务。起草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若干规定,其中,分别对严格公车配备使用管理提出5项、对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提出4项、对严格领导干部住房要求提出4项、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提出7项禁止性规定。 水利部联查联改真查真改。一是开展联查联改活动。针对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中梳理出来的问题,在机关司局与对口业务支撑单位之间开展联查联改活动,相互查漏补缺找问题,联合制定改进方案,明确各自责任,促进共性问题解决。二是扎实转机关作风。改进调查研究,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战略、热点难点、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每位党组成员带着1项重点课题,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找答案”。转变文风会风,以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业务会议同比减少32%,公文数量同比减少20%。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度预算较年初压缩5.4%。切实简政放权,将部行政审批事项由48项减为29项。三是严抓专项治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明确要求必须招投标的水利工程自今年7月1日起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招投标。从源头防治“小金库”,构建水利管理与审计联网工作平台,将预算项目管理、规划计划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等4个重要业务系统和部属在京单位全部纳入实时监控和跟踪审计范围,完善了外审与内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构建了由78个关键环节、152个不同等级风险点组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团组计划联合评审机制,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坚决压缩一般性出国考察团组,严格限制计划外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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