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着眼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抓整改 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直面社会关切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努力在提升监管效能、改进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打造优良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商务部从领导做起从细节入手抓整改。一是从部党组做起以上率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部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部党组成员外出调研、办公用房、公车配备等20项工作细则,对调研简化接待、不得接受企业宴请提出明确要求,对出访实行量化管理、计划报批、内网公开。推动部机关把作风改在实处,《商务专报》印发数量同比减少43%,停止印制各司局纸质内部刊物,取消9个计划内会议,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48.5%。二是以职能转变促作风好转。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境内单位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等10项审批事项,取消、合并部内议事协调机构32个,取消、合并和不再参加部际议事协调机构25个,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线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功能,完成行政事项结果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信息、查询、互动、办事”4个功能建设,优化网站在线办事系统。三是紧盯社会关切开展集中整治。狠刹招商“多、滥、假、奢”之风,迅速向各级商务部门和有关商务驻外机构提出纪律要求,同时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赴境外组团管理、加强对招商活动的财政监督、严格执行财税政策、取消招商引资指标考核等8项具体措施。大力推进节俭办展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论坛和研讨会数量从上届的27场减至15场、节约660多万元,中国——亚欧博览会取消大量套开的会议论坛活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大型国际性展会将开幕式改为主论坛,取消豪华装饰,呈现简朴风貌。对会展进行清理规范,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规范招商办展行为长效机制。 海关总署三项行动打响整改落实攻坚战。一是开展通关便利化专项行动。降低企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准入门槛,享受通关便利企业数将由15万余家增至近32万家。将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覆盖全国,减少内部审批环节,使企业可以足不出户24小时全天候“自由”报关,进口、出口货物通关时间平均减少82%和86%,为企业节省打印、交通和人力成本约30%。在全国海关推行分类查验和查验分流作业模式,帮助诚信守法企业降本增效。对进出口货物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申报环节时间节省25%,查验环节时间及费用节省50%。二是开展窗口服务集中治理行动。出台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培育“12360”热线服务品牌,全国海关月均话务量从不到1.5万个发展到超过7万个,每年可为近百万人提供服务,在语音导航中增设“建议或投诉”键,已收到各类意见1138条。以业务一线和窗口岗位为重点,派出检查组对3个直属海关窗口单位服务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查纠工作作风、廉政纪律、执法态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总署发文同比减少11%,会议同比减少17%,信息简报同比减少25%。完善督办通报机制,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现象及时通报,保证基层请示得到及时回复。坚决治理“庸懒软散”,强化准军事化管理,从考勤、着装、请销假、办文办事效率、办公环境等5个方面开展治理整顿。 工商总局内改作风提效能外强服务树形象。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效能。建立追责机制,有效解决对基层请示不答复或答复不及时等问题。严格机关管理,会议总数同比减少31%,取消纸质简报9种,取消评选活动1项,减少参与展会12个,因公出访团组缩减32个,纠正13部车辆分散管理问题,上交超编车14部,制定完善会议、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出国(境)等10个方面的管理办法。推动正风肃纪,对湖北天门、湖南邵阳、广东惠州等地工商局查处的“搭车收费”案件予以通报,重申严禁强制服务对象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严禁“搭车收费”,严禁挪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费,严禁违规操作,严禁在职领导干部在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明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从今年9月停止收取团体会员会费。二是真诚服务企业促发展。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促进登记便利化,形成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指导各地开展改革试点,深圳、珠海、东莞、顺德4个改革试点地区各类市场主体增长16.82%,上海自贸区9月底改革试点以来新设企业444户。挖掘全国企业登记基本数据的潜在价值,发布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时间分析报告及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关系研究报告,积极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三是严格监管市场保公平。开展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金融业、电信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部署开展电子电器、服装鞋帽等5大类重点商品服务消费维权专项治理,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关闭一批非法网站,有效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开辟商标快速审理通道,对非法占有他人未注册商标、攀附他人已注册商标、恶意抢占公共资源注册商标等依法不予核准或予以撤销,有效整治恶意抢注商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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