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强力推进“执行难”问题专项整治 教育实践活动中,最高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专项整治。首批向社会公布3125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045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威力,配合执行法院履行义务。今年以来,各地法院执结执行案件同比上升9.32%,其中执结涉党政机关长期未执行积案14465件,破解“执行难”顽症迈出重要步伐。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通过信用惩戒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针对被执行人想方设法妨碍、抗拒执行的问题,今年7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凡被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这项制度10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5日最高法院召开发布会,统一对外公布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立名单库,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仅在一周时间内,该名单库网络点击量就突破70万次。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以及时实施信用惩戒。信息公布以来,许多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积极配合法院履行义务,一批长期难以执行的案件得到执行。北京、河南、广东、广西等地20%左右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主动协商还款事宜。 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解决因财产查控难导致执行期限过长问题。为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切实解决相关单位协助执行不力引起的执行效率不高问题,最高法院全面推进法院与有关部门通过专线“点对点”网络联动方式,进行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主动与公安、国土、住建、金融、税务、工商、证券等协助执行单位建立安全网络连接,实现电子数据交换,对被执行人及其以各种形式存在的财产进行快速查找、及时控制,有利于抓住最佳执行时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最高法院执行局已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并积极与工商总局、证监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沟通协商合作事宜。今年以来,最高法院先后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签订执行合作备忘录,明确授权各级法院与各类各级银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方式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并将法院执行过程中掌握的“黑名单”等信息提供给银行,作为在审核贷款、发放信用卡等金融活动中信用评价的依据。最高法院与银监会协商,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备忘录内容推向全国法院和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推动全国范围内建立立体执行查控机制。根据最高法院部署,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西等高级法院与多家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网络集中查询;广东法院系统建成涵盖存款、车辆、社保、手机通话位置等10余类信息的查询系统。最近,最高法院公布《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为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和通过网络强制执行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全面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既实现快速反应,通过网络统一调配执行力量,远程指挥、监控、实施执行措施,又实现执行过程中的法院系统上下联动、内部联动。在去年选取广东、广西两个高级法院作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等16个高级法院及4个中级法院作为试点单位。今后,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四级法院联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能够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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