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海洋局、文物局、中医药局狠抓整改履职尽责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整改作风问题与提升履职能力有机结合,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推动整改,努力打造服务机关、效能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切实转作风做好宗教引导服务工作。把践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与整改落实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提升自身建设和宗教工作水平。一是建制度明责任,带头改作风。严格执行《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人员与宗教界交往中的禁止行为》,由机关纪委和办公室对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盯住资金财物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制定国家宗教局外事礼品管理办法、国家宗教局项目建设管理细则、全国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费管理办法和内部审批工作规程。二是到基层摸实情,为基层解难题。围绕宗教团体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等重点问题,开展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宗教教职人员、深入宗教团体、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四深入”调研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联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地方切实纠正寺观“被承包”、“被上市”、借教敛财、假僧假道等现象。做好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聘任和学生学位授予试点工作,加大有关项目建设力度,以务实作风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国家海洋局以过硬作风开展违法用海专项整治。把开展违法用海专项整治、有效维护和管理国家海洋权益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尺,在专项整治中提升执法效能、确保履职到位。印发违法用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行动工作组,层层明确责任,逐条细化措施、落实保障。开展卫星影像资料比对、飞机空中监视、船舶海上巡查、执法车辆陆上巡视的海陆空天“四位一体”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岛开发利用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非法采砂、违法倾废,严肃查处未核准环评项目,已检查重点项目81个,调查处理68起涉嫌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用海行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渔业用海相对人依法用海意识;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完善渔业用海档案,督促及时确权发证,严厉查处违法用海案件。严格规范海岛开发利用,对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在定期巡查基础上持续提高登岛检查频率。派出执纪执法部门人员参加的督导组,分3个海区进行现场督察,强化执法整治效果。 国家文物局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推动整改。把推进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改革作为文物系统改革突破口,带动其他方面改革,推动文物部门由办文物向管文物、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管地下向管天下转变。下放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核权限,采取审核审批分离、引入第三方机制、实行网上报批等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出台《文博系统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编制《博物馆开放服务指南》,建立健全民办博物馆设立标准、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等,充分发挥制度规范作用和行业标准引领作用,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文博系统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工作中部署要求多、检查落实少等问题,由班子成员带队,分赴10个省份、100余个文博单位开展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对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及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检查,面对面倾听基层声音,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力促中医药服务更好地走进群众、造福群众。突出中医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特点,推动中医药更好服务于百姓健康。扎实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编写《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科普资料,供各地宣传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使用;截至目前,已在全国组织完成80余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活动;建立定期巡讲工作机制,每月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国科技馆各举办1场中医药知识巡讲;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板报内容;在社区开展群众性中华传统中医健身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中医药文化。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将每年9月第3周确定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直接派遣中国中医科学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医疗队分赴甘肃、宁夏开展义诊活动。推动各地中医院采取充实门诊力量,优化就诊流程,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开设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门诊,延长门诊时间等措施,有效解决群众看中医挂号难、看病难、看病累等反映强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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