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 环境保护部坚持收尾不收场,继续紧盯机关作风顽疾和损害群众环境权益行为两方面突出问题,持续用力深化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在坚持不懈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深化部机关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继续紧盯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把文件数量减下来,2013年发文降幅达34%,在此基础上2014年计划再核减26%,部机关各部门只保留1种业务简报。坚决把会议活动控制住,2013年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20余个,部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同比减少14.5%,实际召开会议比计划减少33.3%;2014年机关部门的三类会议、四类会议和重大活动,计划比2013年分别再减少30%、27%和35%,除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外,其他全国性会议原则上采用视频形式召开。坚决把检查评比统筹好,加大部领导带队调研、检查工作统筹协调力度,综合调度机关部门及派出机构检查活动,未列入计划的工作检查不得开展;明确除国务院保留的5个项目外,一律不再新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深化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围绕改善空气质量,报请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22项配套政策措施。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持续开展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查,对全国近40个重点城市,每月开展一次拉网式督查,每月对问题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403家,发现问题企业199家,对65家企业进行“回头看”,对43家企业挂牌督办,对3个省区、3家企业集团和6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27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18家企业予以罚款,向公安机关移送近30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开展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暗访,共排查79个县区246家企业,发现问题企业147家,将13家未完全整改到位企业列入挂牌督办,有效遏制空气质量恶化势头。围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检查整治重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电镀、医药等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1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开展华北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共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9万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558件;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10万余家,发现重大环境风险隐患3700多个,整改3600多个,挂牌督办230多个,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深入整改难点热点问题。针对环评重审批轻监管、分类管理不完善问题,2013年11月以来,下放25项环评审批权限,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编制范围,简化减少环评审批项目,降低企业成本。针对环境执法不规范问题,去年四季度以来,会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在10个省区市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抽查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6327份,发现问题5531个,纠正4290个,解决了一批环境监察问题。针对社会关注的京沈客运专线建设环评问题,主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终点站设置,倒逼建设单位强化隔声降噪措施,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近期,针对基层单位反映的具体事项,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彻底解决6个单位遗留的“老大难”问题。针对格林美(武汉)公司因地方规划等原因不能享受国家扶持政策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调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其列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金补贴名录,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针对公众参与需要,设立部新闻发布厅,完善环境新闻例行发布制度,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深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以建立健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反“四风”制度机制为重点,下大力气持续推进制度建设。目前,已制定和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38项制度;正在制定完善部党组工作规则、部工作规则、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指导意见等47项制度;下一步将抓紧制定部人事工作监督办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业务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努力形成务实管用、严密完备、配套衔接的规章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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