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迅速启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天津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超前研究谋划,迅速启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市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中央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孙春兰随即召集有关负责同志,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组织启动天津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1月21日下午,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第二批活动实施方案。1月26日,召开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1月27日,印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健全相关工作规则。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党员副市长各选择1个区县和下辖1个乡镇(街道)作为第二批活动联系点。各区县结合实际,充实领导力量,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区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区县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以及其他有关常委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长兼任;根据党政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目前,各区县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已全面开展工作,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同志都确定了联系点。 配强督导组,全面开展督导。市委向15个区县各派出1个督导组,督导组设组长、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成员5名。组长由8名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班子党员副职和7名2013年换届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班子党员副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38名处级干部和37名年轻干部组成。制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市委督导组工作手册》,1月24日召开督导组培训会议,1月29日前市委督导组已全部进驻区县。各区县向所属单位和乡镇(街道)共派出147个督导组,及时培训并开展督导。各乡镇(街道)向村(社区)派出联络员,从严从实抓好联络督导。 压茬梯次推进,区县快速启动。截至1月29日,15个区县全部召开动员会,全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启动。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基层组织从2月中旬起陆续压茬启动、梯次推进。2月14日,孙春兰同志主持召开区县委书记座谈会,听取各区县活动启动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意见建议,对认真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市委明确,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10项专项整治和6项惠民服务行动,要求市级有关部门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断,继续发挥条条指导作用,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和惠民行动,确保第二批活动从一开始就抓好整改,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市委近期将召开专题会议,对上下联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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