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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巡回督导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4/02/28      信息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近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14个中央巡回督导组已分赴各地和有关单位,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巡回督导工作。

中央巡回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主要是:

·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督导各地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督促省区市党委,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有关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党组(党委)搞好两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衔接,检查第一批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落实情况。

·了解掌握省区市和有关单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省区市党委和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派出的督导组进行业务指导,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审核地市委书记对照检查材料,抽查市、县两级和有关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

·参加省区市和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参加部分市、县党委班子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总结推广省区市和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典型经验,及时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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