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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33期
发布时间:2014/04/24      信息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大】【中】【小】

河南省明确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要把握10个重点问题

近日,河南省印发通知,要求第二批活动单位在第一环节要着力把握10个重点问题,推动学习教育触动灵魂,听取意见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健康扎实开展。

一、关于提高对活动的认识问题。要求特别注意防止和纠正6种认识:一是对“四风”的顽固性认识不足,认为通过上下联动,“四风”问题可改的已经不多了,工作标准逐级降低;二是对“四风”的危害性认识不深,认为根源在上层,基层没必要太认真;三是对“四风”的表现认识不清,认为基层单位没有审批权,“四风”表现不突出;四是面对复杂问题和具体矛盾,产生畏难情绪、观望思想;五是把反对“四风”简单看作就是为民办事,用办实事替代解决“四风”问题;六是不能正确认识工作和活动的关系,担心活动占用时间多影响工作。

二、关于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问题。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专题学习,带头讲党课,按照规定内容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安排中心组集中学习、下基层征求意见等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落实。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深入群众,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1周。

三、关于压茬推进、梯次展开问题。县(市、区)、市直单位以及省管企业、高校的二级机构原则上3月中旬动员结束;乡镇、街道原则上3月底动员结束;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原则上4月中旬动员结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过程服从效果。

四、关于重点对象、主要任务问题。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防止重心偏移、以抓下级代替抓自己;防止上推下移,自我降低要求,不从自身找问题。突出解决“四风”问题,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

五、关于学习教育问题。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学习内容,大力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领导班子要开展封闭集中学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党委(党组)书记讲党课至少1次,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注意以支部为单位加强学习交流。督导组要参加所督导单位的学习交流,进行现场点评;对党委(党组)书记的党课辅导报告严格把关,并派人听课。

六、关于听取意见问题。一要开门听取意见。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个别约谈、问卷调查、网络征集、专线电话等方式,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重视群众信访、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每个单位听取意见方式原则上不少于2种。听意见要统筹安排,防止重复叠加、“一窝蜂”给基层增加负担。二要改进调查研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调研要轻车简从。要带着问题下基层,蹲点调研,解剖“麻雀”。三要“梳辫子”建台账。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归纳整理“梳辫子”,明确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向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反馈。

七、关于边学边查边改问题。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防止只整改工作问题,忽视“四风”问题的整改。属于个人的个性问题,要立即改;属于单位的个性问题,要对立行立改事项列出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立行立改事项和整改计划,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作出公开承诺。

八、关于群众评价问题。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灵活运用“组团”联评、随机测评、电话调查、党员会议测评等形式,认真开展群众评价。把评价结果作为检验成效的重要依据,把握好方向和尺度,避免陷于个别人的利益诉求、少数人的福利待遇、不同群体的利益纷争,防止活动走偏走样。

九、关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问题。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以县(市、区)为主体,加强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通过选派整建团队、深入调查研究、部门集体会诊、制定整改方案、评估整建效果等步骤进行整顿并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启动活动,整顿工作原则上5月底结束。

十、关于搞好督导问题。省市县三级要分别对下属单位派出督导组,乡镇(街道)一般不派督导组到村(社区),可明确1名联络员。省委督导组成员要记好《督导日记》,活动结束时将日记统一交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要对督导工作进行评价表彰。各级督导组要公开举报电话和驻地地址,并明确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并详细填写《群众工作日记》,分类建档,登记编号,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属于“四风”问题的,及时转交督办组;“四风”之外的个性问题,要按照政策和规定渠道转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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