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切实推动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 为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福建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出台《关于第二批活动单位一把手履行职责的意见》,采取培训、约谈和刚性约束等措施,推动一把手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担当起来、履行到位。 明确一把手职责。明确各级一把手是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把握方向、谋划全局,确定目标、作出决策,示范带头、统筹协调的重大政治责任,从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领导推进各项工作、发挥带头作用、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积极主动配合督导组等5个方面细化明确一把手抓活动的具体职责,并对一把手在3个环节和重要节点都提出了具体的刚性要求,如一把手至少要主持召开1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次专题讨论会和1次集中学习交流会,至少主持召开2次座谈会,至少牵头落实2项整改任务等,确保一把手抓具体、抓到位。 抓好专题培训。集中时间在谷文昌精神孕育地东山县举办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全省84名县(市、区)委书记全部参加培训。采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兰考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焦裕禄和谷文昌精神,实地参观谷文昌纪念馆、听取专题讲座、开展植树活动、专题研讨等现场教学形式,让县(市、区)委书记身临其境感受,对照找差距、明方向,增强县(市、区)委书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动一级抓一级。按照分层分级原则,省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各设区市委书记、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约谈省属企事业单位、本科高校党委(党组)书记,县(市、区)委书记由各设区市委书记、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负责约谈,并逐级参照约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和步骤方法,推动活动开好局。 强化督促落实。一是建立请假审批制度。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一把手出国(境)或较长时间(5天以上)的出差,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要说明情况,履行请示、报批手续。二是将一把手履职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明确,每个环节基本结束后,采取抽查方式,召开一把手述职报告会,对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述职报告情况与测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对测评结果较差的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建立问责追究制度。对一把手思想上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本地区本单位查找问题不准不实、对照检查不深不透、专题民主生活会走了过场的,一把手整改落实不到位、推动领导班子整改不力、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效果不好的,总结大会民主评议结果较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发生顶风违规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一把手责任并责成“补课”。同时,注意总结和宣传一把手抓教育实践活动的好作法、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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