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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到四个“实”
发布时间:2014/02/20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字体:【大】【中】【小】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维护群众利益、严格公正办案、清廉文明执法,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具体说来,应做到四个“实”。

思想上忠实。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建构中处于重要地位。检察工作只有与执政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保持一致,才能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才能维护好社会基本秩序。检察人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教育广大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始终思想忠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信念,确保在工作中不违反原则、不偏离方向、不动摇意志。

案件办理扎实。强化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是推动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也是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担负着查办职务犯罪、批准或者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重任。工作职责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来不得半点马虎。要用严格谨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办理案件,让经手的案件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群众利益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人员要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为民不能成为一句空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检察机关应根据检察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特别是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同时,建立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信息获取机制、意愿反映机制,并配套建立答疑说理、被害人救助等制度,使群众诉求、意愿得到充分表达,群众困难得到实际解决,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工作作风朴实。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检察人员文明执法、廉洁从检的基础。它要求我们抵制安于现状、浮躁浮夸、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不良思想和作风。检察人员应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树立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成绩面前不骄傲、不自满,保持头脑清醒,居安思危,自觉抵制金钱、美色的诱惑,坚守底线,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作者为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耿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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