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祝学军代表带来了《关于调整在京中央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建议》的议案。 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祝学军首次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尽管她将去年的两会作为一次学习机会,但是其实她已经在酝酿了为离退休的老同志们做点什么。有了一年履职经历的祝学军,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了一份有关调整在京中央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议案。 在调研中祝学军发现,在京中央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则执行北京市自定的离退休待遇政策。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待遇因执行政策的不同导致在京中央事业单位与北京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出现差异。 自国家2011年出台在京中央事业单位离退休津贴补贴文件后,至今未出台离退休费调整政策。而自2011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3次提高北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并于2013年提高了北京市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通过调研,祝学军发现,截至2013年底,在京中央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与北京市机关离休人员相比,每月离休费水平低1300元~2500元;在京中央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退休人员与北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比,每月退休费分别低2100元、500元~1000元。 祝学军认为,在京中央事业单位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在同一城市,负担着同样的城市生活成本和消费水平,执行的离退休待遇政策也应该大体一致。因此,祝学军建议,在京中央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应该执行北京市相应职级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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